三覆에 洪受 등이 입시하여 石宗 등이 소나무 밭에 불을 놓은 사건 등을 疏決함
○ 今日三覆入侍時, 石宗·唜立等衝火松田事。上曰, 今此石宗等, 所犯甚重, 不可容貸, 而未定事目之前, 以此律處斷, 似涉過當。故此人等, 今姑減死定配, 而第近來人心極惡, 若復有如此之患, 則數百年長養之材, 未免爲一朝之燒盡, 豈不痛駭? 不可不嚴明定律, 以防日後之弊。今後松田衝火之人, 論以一罪, 斷不饒貸之意, 分付該曹, 使之行會可也。以莫男棄置有旨事。上曰, 所以爲啓覆者, 實出於爲囚求生, 而今此罪人中, 生者絶少。如此之類, 亦不參酌, 則惡在其爲啓覆之意乎? 此漢則今姑減死定配, 而日後復有如此之事, 則撥卒, 論以一罪。當該守令, 亦爲論罪, 可也。掌令洪受河所啓, 臣受由下鄕, 而上來之時, 重患寒疾, 痛勢危劇, 不得前進, 冒呈辭狀, 幸蒙恩遞矣。政院以依前傳敎施行, 啓請蒙允, 臣不勝惶悚震越之至。旣遞還仍, 凡在庶僚, 猶不敢晏然行公, 況臺諫乎? 廉隅所關, 決不可冒出, 而況臣身爲憲官, 有違傳敎之罪, 何可一刻仍冒, 請命遞近臣職。上曰, 勿辭, 退待物論。正言朴贄所啓, 請前參判李元禎罷職不敍, 新及第李聃命拔去榜中。措語見上 上曰, 不允。又所啓, 臣伏見備忘記, 有掌令趙世煥削奪官爵門外黜送之敎, 臣不勝錯愕之至。臣急於入侍, 趙世煥元疏, 未及取見, 其中說話, 雖不知如何, 而設有做錯之語, 此不過爲身爲臺官, 有懷必達之意。遽加以重譴, 豈是禮遇諫臣之道哉? 請還收趙世煥削奪官爵門外出送之命。上曰, 世煥雖欲一時務勝, 豈可以無據之說, 借彼之言, 而入於疏辭之內乎? 其爲心態, 實未曉也。如此之人, 予以爲不正之故, 罪之。不允。朝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