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승정원일기 2327책 (탈초본 116책) 헌종 2년 2월 13일 병인 8/21 기사 1836년  道光(淸/宣宗) 16년

○ 大司諫趙容和, 正言李時在等啓曰, 請梟示罪人性世亟施孥戮之典。 措辭見上  請古今島爲奴罪人韓鼎鎭亟令王府設鞫得情, 夬正典刑。 措辭見上  請充軍罪人申綱亟令王府拿鞫嚴問, 盤覈得情, 夬伸典刑。 措辭見上  請島配罪人睦台錫亟令王府拿鞫嚴問, 明正典刑。 措辭見上  請楸子島荐棘罪人尙度拿鞫得情, 夬正典刑。 措辭見上  噫嘻痛矣, 姜時煥之罪, 可勝誅哉。 投疏張皇, 外若陳弊, 而首尾閃忽, 旨意陰祕, 有不忍正視者, 而至於上款句語, 是豈今日爲人臣子之所敢萌心而肆口者乎? 乃敢筆之於書, 登之於奏御之章牘, 苟有一半分臣分民彝之不泯於其心者, 則寧有是也? 人心之陷溺, 世道之壞敗, 已無可論, 而究厥悖腸, 心膽俱顫, 聖訓揭無禮之逐, 漢法嚴不敬之誅, 況此負犯, 有不止於無禮不敬, 國有三尺, 不容暫貸。 此若不嚴覈情節, 明正典刑, 則無以靖世道而淑人心, 將不知何樣變怪, 闖發於何地, 是豈不大可懼哉? 似此不逞絶悖之類, 決不可以屛裔而勘斷。 請屛裔罪人姜時煥亟令王府設鞫得情, 夬施常刑。 答院曰, 不允。 韓鼎鎭事, 不允。 申綱事, 不允。 睦台錫事, 不允。 尙度事, 不允。 姜時煥事, 語犯莫重, 誅殛何惜, 而仰體慈聖好生之德, 姑且容貸, 不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