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승정원일기 2890책 (탈초본 133책) 고종 18년 윤 7월 24일 갑인 12/21 기사 1881년  光緖(淸/德宗) 7년

○ 大司憲南一祐, 大司諫南肅熙, 執義金永悳, 司諫李敎夏, 掌令金箕文, 洪世爕, 持平KC04232啓曰, 請物故罪人國榮亟施孥籍之典。 措辭見上  請物故罪人, 亟施孥戮之典。 措辭見上  請大逆不道罪人鍾一·振采, 竝施·之例。 措辭見上  請逆賊友文·光友, 加施孥戮之典, 致後·延壽竝施孥籍之典。 措辭見上  請謀反大逆不道知情不告罪人榮瑾亟施孥戮之典。 措辭見上  請黑山島定配罪人李奎和, 更爲設鞫得情, 夬正典刑。 措辭見上  請知情不告罪人兢善, 亟施孥戮之典焉。 措辭見上  請黑山島減死定配罪人載仁, 亟令王府嚴鞫得情, 夬施極律焉。 措辭見上  請謀反不道罪人鍾三·鳳周竝施孥戮之典。 措辭見上  請徑斃罪人喆增, 亟施嗣賊已施之律。 措辭見上  請正法罪人演承·洛承, 亟施孥戮之典。 措辭見上  請楸子島減死定配罪人鄭晩植, 黑山島減死定配罪人梁永烈, 薪智島減死定配罪人楊聖仲, 金甲島減死定配罪人成夏瞻, 智島減死定配罪人朴晩源, 荏子島減死定配罪人沈永澤, 蛇島減死定配罪人鄭在永, 蝟島減死定配罪人鄭弘哲, 鹿島減死定配罪人魚致元, 呂島減死定配罪人崔鳳儀, 馬島減死定配罪人朴士允, 古今島減死定配罪人張景老, 快施邦憲, 以重獄體, 俾伸輿論焉。 措辭見上  請謀反大逆不道罪人昌實, 謀反不道罪人汝江亟施·已施之律, 知情不告罪人敦浩亟施孥戮之典。 措辭見上  請謀反大逆罪人岐鉉, 知情不告罪人玉鉉, 一依弼濟所施·之例施之焉。 措辭見上  請大逆犯上不道罪人應龍·潤根竝施·之例, 至於古今島減死島配罪人金應鳳, 金堤郡定配罪人金俊文, 亟施邦憲, 以重獄體焉。 措辭見上  請徑斃罪人興榮, 亟行·已施之律, 亦施嗣賊孥籍之典, 光州牧定配罪人沈聃應, 任實縣定配罪人林根實, 玉果縣定配罪人金應淵, 順天府定配罪人驗察等, 亟令王府更加嚴鞫, 夬正邦憲, 以重獄體焉。 措辭見上  請黑山島圍籬安置罪人朴遇賢, 設鞫得情, 夬正典刑焉。 措辭見上  請金甲島圍籬安置罪人孫永老, 亟令王府更爲設鞫, 嚴覈得情, 夬正典刑。 措辭見上  請謀反不道罪人哲均·東根, 知情不告罪人善敎竝施孥戮之典。 措辭見上  請謀反大逆不道罪人秉淵, 亟施·已施之律, 知情不告罪人啓豐加施孥戮之典, 薪智島定配罪人李英俊, 亟令主府, 設鞫得情, 夬正邦憲焉。 措辭見上  請大逆不道罪人赫晉·祐秀·鳳周等諸罪人, 亟施·已行之律。 措辭見上  請金甲島圍籬安置罪人黃載顯, 薪智島遠惡島定配罪人洪時中, 竝令王府設鞫得情, 夬正典刑。 措辭見上  請薪智島圍籬安置罪人李晩孫, 鹿島圍籬安置罪人姜晉奎, 更令王府嚴加鞫覈, 明正典刑焉。 措辭見上  請安置罪人KC10967, 令王府設鞫得情, 夬正典刑焉。 措辭見上  請犯上不道罪人在鶴亟施孥戮之典。 措辭見上 李源進事中悉燭下五十五字抹去也。 此若不嚴加處分, 則國綱將無以振肅, 民志亦無以底定, 昨日圍置之典, 雖出寬貸之典, 其於王章之猶未夬伸, 公議之轉益激鬱, 豈不大可憂懼哉? 玆敢相率荐瀆六十四字添入。 請古今島下二字抹去, 圍籬安置四字添入, 李源進下十二字抹去, 加施當律, 以正邦憲焉九字添入, 金平默事中推波下四十一字抹去, 是可忍也, 孰不可忍也? 關係旣重, 處分猶輕, 王章雖伸而反屈, 輿情愈久而益沸三十一字添入, 請邊遠下二字抹去, 遠惡島安置五字添入。 答曰, 不允。 KC10967事, 在鶴事, 李源進事, 金平默事, 已有處分, 勿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