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승정원일기 2903책 (탈초본 134책) 고종 19년 8월 25일 무인 10/18 기사 1882년  光緖(淸/德宗) 8년

○ 行大司諫李冕榮, 掌令朴寅壽, 獻納金寅植, 正言李濟承等啓曰, 請物故罪人國榮, 亟施孥籍之典。 措辭見上  請物故罪人, 亟施孥戮之典。 措辭見上  請大逆不道罪人鍾一·振采, 竝施·之例。 措辭見上  請逆賊友文·光友, 加施孥戮之典, 致後·延壽, 竝施孥籍之典。 措辭見上  請謀反大逆不道知情不告罪人榮瑾, 亟施孥戮之典。 措辭見上  請黑山島定配罪人李奎和, 更爲設鞫得情, 夬正典刑焉。 措辭見上  請知情不告罪人兢善, 亟施孥戮之典焉。 請黑山島減死定配罪人朴載仁, 亟令王府, 嚴鞫得情, 夬施亟律焉。 措辭見上  請謀反不道罪人鍾三·鳳周, 竝施孥戮之典。 措辭見上  請徑斃罪人喆增, 亟施賊已施之律焉。 措辭見上  請正法罪人演承·洛承, 亟施孥戮之典。 措辭見上  請楸子島減死定配罪人鄭晚植, 黑山島減死定配罪人楊永烈, 薪智島減死定配罪人楊聖仲, 金甲島減死定配罪人成夏瞻, 智島減死定配罪人朴晚源, 荏子島減死定配罪人沈永澤, 蛇島減死定配罪人鄭在永, 蝟島減死定配罪人鄭弘哲, 鹿島減死定配罪人魚致元, 呂島減死定配罪人崔鳳儀, 馬島減死定配罪人朴士允, 古今島減死定配罪人張景老, 快施邦憲, 以重獄體, 俾伸輿論焉。 措辭見上  請謀反大逆不道罪人昌實, 謀反不道罪人汝江, 亟施·已施之律, 知情不告罪人敦浩, 亟施孥戮之典。 措辭見上  請謀反大逆罪人岐鉉, 知情不告罪人玉鉉, 一以弼濟所施·之例施之焉。 措辭見上  請大逆犯上不道罪人應龍·潤根, 亟施·之例。 至於古今島減死島配罪人金應鳳, 金堤郡定配罪人金俊文, 亦與凶徒同惡相濟者也。 揆以王章, 不可島配而止, 亟施邦憲, 以重獄體焉。 措辭見上  請徑斃罪人興榮, 亟施·已施之律, 亦施賊孥籍之典。 光州牧定配罪人沈聃應, 任實縣定配罪人林根實, 玉果縣定配罪人金應淵, 順天府定配罪人驗察等, 亟令王府, 更加嚴鞫, 夬正邦憲, 以重獄體焉。 措辭見上  請謀反不道罪人哲均·東根, 知情不告罪人善敎, 竝施孥戮之典。 措辭見上  請謀反大逆不道罪人秉淵, 亟施·已施之律, 知情不告罪人啓豊, 加施孥戮之典, 薪智島定配罪人李英俊, 更令王府, 設鞫得〈情〉, 夬正邦憲焉。 措辭見上  請大逆不道罪人赫晉·祐秀·鳳周等諸罪人, 亟施·已施之律, 使此王法伸而邦憲明焉。 措辭見上  請犯上不道罪人在鶴, 亟施孥戮之典。 措辭見上  請謀反大逆不道罪人驥泳·鼎鎬·哲九等, 亟施·已施之律, 以正邦憲焉。 措辭見上  請謀反不道罪人達善·斗榮·鍾海·鍾學, 與謀反大逆不道知情不告罪人東述, 竝施孥戮之典焉。 措辭見上  請謀反不道罪人中鎬·然應·建燮, 與謀反大逆不道知情不告罪人哲鎬·彙靖, 竝施孥戮之典焉。 措辭見上  請鹿島安置罪人柳道奭, 鏡城府定配罪人兪鎭應, 朔州府定配罪人魚用海, 更令王府, 嚴加鞫覈, 明正典刑焉。 措辭見上  請物故罪人李炳埴, 施以孥戮之典。 措辭見上  噫嘻, 痛矣, 李景夏·申正熙之罪, 可勝誅哉? 向來六月軍卒之變, 卽亘萬古所無之事, 椎劍戕害宰相, 禍起倉卒, 戈戟侵逼宮闈, 責在元帥。 渠以世受國恩, 㨮攬兵柄之人, 赴湯蹈刃, 宜所不辭, 而猥據上將之威尊, 任地下卒之凶逆, 或恬然而不扶君父之危, 或晏然而若視隣人之鬪, 揆以臣節, 其死固宜, 論以王章, 不知亦罪。 其溺職辜恩, 忘君負國之罪, 萬姓之所切齒, 一刻之所難容, 邦憲至嚴, 輿憤莫洩。 請古今島加棘罪人李景夏, 荏子島加棘罪人申正熙, 嚴鞫得情, 明正典刑焉。 答曰, 不允。 李景夏·申正熙事, 已有處分, 勿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