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宇泰를 論劾한 일로 遞職할 것을 청하는 沈得元의 계
○ 正言沈得元啓曰, 近來假注書, 多不擇人。曺善徽差除時, 三望皆出人望之外, 故臣與同僚, 會於朝房, 相議構草, 同僚詣臺之後, 簡問於臣曰, 善徽已遞, 崔宇泰代之, 何以處之, 臣答以宇泰, 卽其時副擬之人, 而其不合是任, 與善徽一也, 則論劾宇泰, 亦無不可云云。且見右僚所答, 則問于發論之臺, 而處之云, 臣亦意以爲, 右僚之所答, 如此, 雖不更問, 必無異議, 只以簡問於亞席之意, 又有所通及矣。今者右僚, 以不復可否, 大加非斥, 何其前後之有異耶? 當初歷擧宇泰而問之, 則對以不識何狀, 今乃以才敏言之, 或者追聞之詳, 而有以惜之耶? 然同僚之不復簡問, 旣由於臣, 則率爾之責, 臣固有之, 況宇泰之才敏可惜, 果如其言, 則不審之失, 亦所難免, 臣何可一刻仍冒於臺次乎? 請命遞斥臣職。答曰, 勿辭, 退待物論。
○ 正言沈得元啓曰, 近來假注書, 多不擇人。曺善徽差除時, 三望皆出人望之外, 故臣與同僚, 會於朝房, 相議構草, 同僚詣臺之後, 簡問於臣曰, 善徽已遞, 崔宇泰代之, 何以處之, 臣答以宇泰, 卽其時副擬之人, 而其不合是任, 與善徽一也, 則論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