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夫의 집에서 말을 몰며 亂射한 石俊을 잡아들이는 일에 대해 李基夏의 배척을 받았다는 이유로 遞職을 청하는 金雲澤의 계
○ 持平金雲澤啓曰, 日前臣所以若規將之啓, 非有他意, 蓋欲懲軍卒之驕橫, 存朝廷之體統, 而聖批不兪, 臣亦旋停其啓矣。得見訓將李基夏之疏, 不思自訟之道, 乃爲反斥之辭, 臣何可泯默乎? 基夏之自辨, 蓋以本府之不爲進來公事爲言, 而至謂之前所未有, 凡所謂進來者, 乃指其旣已捉來, 而卽相通報者也。今馬兵石俊之馳馬亂射於士夫之家, 其爲情狀, 至兇極獰, 臣誠驚駭, 卽令本府吏隷, 依例捉來, 而以其兇虐之故, 終不得捉來, 不得已移關主將, 使之捉送矣。軍兵之驕橫, 旣是前所未有, 而乃反以此斥法府, 使之捉送, 其果成說乎? 至於其所自辨移文之辭意, 尤有所駭惑者, 設令捉送之後, 本府處決, 有所不可, 則所謂可否之義, 容或可議, 而從公處置之說, 今何可輕發於移文之初乎? 豈本府固嘗有循私之意, 而又待訓局移文, 然後方可從公乎? 目今朝廷之體統雖不嚴, 臺閣之事體雖漸輕, 如臣瘦劣, 雖不足比數, 而其所欲懲驕橫示警戒者, 旣出於嚴邦憲效臺責之意, 則基夏之始旣徑責以從公, 終又冒辨以可否之義者, 豈非所以輕視法府, 而抑恐其後弊所關, 不止於此也? 其他自明之辭, 可辨之端, 固非一二, 而臣不欲呶呶, 惟是問備之論, 初非過激, 而今乃爲其所反斥, 無非臣不能見重之致, 臣何可晏然仍冒於臺次乎? 請命遞斥臣職。答曰, 勿辭, 退待物論。
○ 持平金雲澤啓曰, 日前臣所以若規將之啓, 非有他意, 蓋欲懲軍卒之驕橫, 存朝廷之體統, 而聖批不兪, 臣亦旋停其啓矣。得見訓將李基夏之疏, 不思自訟之道, 乃爲反斥之辭, 臣何可泯默乎? 基夏之自辨, 蓋以本府之不爲進來公事爲言, 而至謂之前所未有, 凡所謂進來者, 乃指其旣已捉來, 而卽相通報者也。今馬兵石俊之馳馬亂射於士夫之家, 其爲情狀, 至兇極獰, 臣誠驚駭, 卽令本府吏隷, 依例捉來, 而以其兇虐之故, 終不得捉來, 不得已移關主將, 使之捉送矣。軍兵之驕橫, 旣是前所未有, 而乃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