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司諫李聖求啓曰, 伏見生員朴明宇上疏, 大槪, 請勿遣弘立·蘭英等子, 仍治三司不言之罪, 以扶綱紀爲言, 弘立·蘭英等子入送之事, 果涉苟且, 而臣實未知其得失, 不及論啓矣, 身居言責, 被草野不言之斥, 不可偃然仍冒, 請命罷斥臣職。答曰, 勿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