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饔院啓曰, 以本曹王世子宴禮儀註, 傳曰, 還執盞臺, 乃進爵時禮也, 副提調, 豈有還執盞臺之理乎? 且此外亦不無未盡節目, 詳察爲之事, 傳敎矣。今此儀註, 與前有異, 故參商前後節目, 更爲磨鍊之際, 似不無朦朧不明之處, 極爲惶恐, 還執盞臺一款, 則果爲舛錯, 其下又有誤書之字, 竝皆付標以入之意, 敢啓。傳曰, 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