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行進, 以刑曹言啓曰, 以刑曹以領右相意啓辭, 臣等與刑曹堂上, 取閱京外徒流案草記, 傳曰, 此中回啓, 則過齋戒後爲之事, 傳敎矣。李文馨則罪名亦在於本曹徒流案, 故自義禁府, 已爲書啓蒙放, 不能覺察, 循例書啓。 金閑男·酉生·高春生等, 本道徒流案所錄罪目, 果爲朦朧, 而大槪取考徒配狀啓, 則殺人正犯朴唜世三人, 斃於杖下之後, 此人等皆以干犯, 因判下定配。金月·京金·張甫鶴等, 以乙酉年西船逃還沙格, 積年被囚, 累次受刑, 終始稱冤之故, 上年頒赦時, 因本道狀啓, 自備局覆啓定配, 而更考徒流案, 則裵應澤庚寅定配, 誤以庚辰書塡, 崔俊男己卯定配, 誤以己未書塡。 許多罪案抄啓之際, 未及致察, 有此下問, 不勝惶恐。當該色吏, 自本曹推治, 元單中裵應澤·崔俊南名下, 改付標以入。且稟秩中德浦定配人春毛·體立, 俱以同罪, 一時定配。未放秩中, 南平定配內人女玉·春分, 亦以同罪, 一時定配, 而或爲蒙放, 或未有付標之命, 竝此仰稟之意, 敢啓。傳曰, 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