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持平朴世模啓曰, 臣於昨者, 自本府之坐, 直詣臺廳, 而適有新啓, 故以前啓先爲正寫之意, 循例送言於注書, 及其傳啓之際, 不覺末端措語之見落矣。伏見政院啓辭, 則當該注書, 以此至被推勘, 臣不勝未安之至。不察之失, 雖曰在彼, 送言預書者, 臣也, 末端落字者, 亦臣也。臣安得獨爲晏然仍冒? 請命遞斥臣職。答曰, 勿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