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諫李泰淵啓曰, 今日臣與同僚, 行相會禮, 同僚以前啓市民處徵米事, 欲爲連啓, 而臣之愚意以爲, 錢幣已罷, 則只當還徵其前給之米而已。旣非失信之比, 而緩督之聖敎, 又出於特軫市民之意, 則彼納米之民, 亦豈敢以此爲失信, 而歸怨於國家乎? 況銅鐵, 非本國之産, 民俗昧通貨之方, 行之數年, 竟至停罷, 則錢幣之不可用也, 明矣。知其不可用, 而猶且捧之, 無不近於行虛惠之失耶? 同僚之爭執至此者, 固是有懷必達之美意, 而愚迷之見, 終始如此, 連啓之論, 不敢苟同, 請命遞斥臣職。答曰, 勿辭, 退待物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