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持平元萬里啓曰, 伏見執義李敏迪避辭, 極論今番武試用矢數之非, 而至爲政院之遽爲分付, 爲失體。臣則二所出榜時監官也, 雖因判付之敎, 以矢數等第, 而物議之斥, 臣亦難免, 何可一刻苟冒乎? 請命遞斥臣職。答曰, 勿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