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府前啓。措語見上 請加三思, 亟賜一兪。賞加還收事 請宮家未折受前, 民人開墾之地, 竝令還給。新啓 上年行幸時, 賞加之僭, 兩司今方苦口力爭, 而不知止者, 誠以爵賞, 國家之公器, 決不可以濫授也。今此忠淸監司任義伯, 溫陽郡守朴邁, 設有微勞之可記, 今番則與初有異, 何可每以爲例, 有若謄錄者然乎? 況任義伯, 則物議以過於鋪張, 多取民怨爲非, 朴邁則事多顚妄, 人多非之, 當初至有請罪之議, 而以伊時遞易之難便中止, 則到今遽施賞典, 不但物情之驚駭, 其在朝家愼賞之道, 豈非乖舛之甚者乎? 請還收忠淸監司任義伯, 溫陽郡守朴邁加資之命。前啓, 還收司諫李秞罷職之命事, 停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