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領議政許積所啓, 公主禮葬時, 京畿監司當爲陪行, 而留滯之際, 廚傳有弊, 使之卽還, 而趁葬期出往, 何如? 上曰, 此時, 異於常年, 廚傳之弊, 不可不念, 勿令留滯, 使之臨時更往, 可也。見稽制司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