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弘望啓曰, 楊花渡兼鐵串孔巖津丞金孝源, 以內摘奸闕點事推問, 則摘奸之日, 以定配罪人押領交付事, 出往果川縣, 其所現納本縣文狀取考, 則其日罪人押領出往, 的實, 似當分揀, 敢稟。傳曰, 勿爲推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