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啓, 請金重夏嚴鞫處斷。請金煥嚴鞫處斷。請還收前持平兪得一罷職不敍之命。請還收副提學趙持謙, 校理韓泰東特罷, 司諫吳道一補外之命。措語竝見上 答曰, 不允。趙持謙等事, 今此施罰, 實是末減, 而兩司爭論, 有若一大過擧者然, 殊未可曉也, 勿煩。前啓, 孟山縣監沈極補外還收事, 停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