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院啓曰, 執義韓泰東之特遞, 旣出於意外, 而繼伏見備忘記, 辭旨嚴峻, 至有削黜之命, 臣竊不勝驚惶震慄之至。泰東疏語, 雖有過激之失, 原其本意, 實陳其難安情勢而已, 夫豈有非斥大臣之計, 亦安有必欲殲滅之心, 而聖明不諒, 遽加威怒, 至以忘君護黨, 爲其罪案, 有此情外之敎, 此豈聖上平日待臺閣之道乎? 疏中措語, 設有不槪於聖心者, 惟當從容辨破, 以明其不然, 而今乃摧折譴讁, 不少寬貸, 豈非無前過中之擧, 而亦非所以鎭定之道。伏乞聖上, 平心舒究, 少霽雷威, 還收前執義韓泰東特遞削奪官爵門外黜送之命。臣待罪近密, 區區所懷, 惶恐敢達。答曰, 勿煩。再啓曰, 臣目見君父過中之擧, 敢以寂寥數語, 有所仰達, 而反承勿煩之敎, 尤不勝惶悚瞿然之至。韓泰東之曾前所遭, 旣非細故, 則今當復授憲職之日, 陳暴其難安情迹, 勢所不已, 而疏中措語, 雖有過當之處, 此不過遣辭之際, 不能稱停之致, 是豈造意, 故爲危險, 有一毫殲滅之計哉, 而況忘君護黨, 是人臣之極罪? 今因自列之疏, 不究其本情, 至以臣子不忍聞之敎, 嚴辭峻斥, 旣遞其職, 又下削黜之命, 此豈平日所望於聖上者乎? 一封纔奏, 譴罰隨加, 景象之愁慘, 有不可言, 而調和鎭定之道, 恐不當若是。請加三思, 還收執義韓泰東特遞削黜官爵門外黜送之命。答曰, 更勿煩瀆。三啓曰, 本院, 以韓泰東事, 再次陳達, 而未蒙允兪, 至於玉堂之箚, 反下未安之敎, 臣等不勝惶悶之至。凡諸臺閣侍從之臣, 如有難安情勢, 則臚列於辭疏之中, 自是常事。今此泰東, 久在罷散, 纔蒙收敍, 重入臺地, 不能自安, 陳章辨暴, 在所不已, 雖於遣辭之際, 未免有過激自是之病, 而原其本情, 豈有如聖敎中所云者哉? 況方在臺閣之臣, 因其辭免之疏, 而遽下特遞之命, 實是前所未有之事, 至於削黜之罰, 又出於萬萬意外, 嚴旨之下, 聽聞駭惑。臣等極知此時瀆擾之未安, 而區區憂愛之忱, 竊恐有累於聖德, 所以至再至三, 而猶不知止者也。伏乞聖明, 更加三思, 亟收執義韓泰東特遞削奪官爵門外黜送之命。答曰, 勿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