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掌令安圭啓曰, 臣於昨日詣臺之時, 同僚, 以新啓三件事, 通簡, 而三件事, 俱是陳弊之事。且其本草, 頭項區別處, 殊不分明, 故忙遽之際, 未免誤認, 不能分書於各幅, 混寫傳啓, 有違規例, 致勤未安之聖敎, 臣之昏謬做錯之失, 著矣, 何敢一刻仍冒於臺席, 而昨緣日暮, 今始來避, 所失, 至此尤大, 請命遞斥臣職。答曰, 勿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