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見時, 大司憲柳尙運所啓, 本府方有請罪使臣之啓矣。臣於此論, 意見不同, 而書狀官李善溥, 卽臣同婿之子也。嫌難可否於其論, 不可苟冒於首席。且卽伏聞大臣陳達之言, 士大夫, 苟不奉法, 則將何所不至云, 臣於此, 漸悚無地。臣曾已首實, 今不欲更瀆, 而不畏國法之罪, 不宜倖免。請命遞斥臣職。上曰, 勿辭, 退待物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