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持平金宇杭啓曰, 臣於擧子拔榜之啓, 其名字, 只據下吏所謄榜眼而書之矣。卽見啓下榜目, 則擧子鄭斗枰[鄭斗平]之枰字, 非枰字而乃平字也。臣矇然不察, 致有誤書之失, 臣何敢晏然仍冒乎? 請命遞斥臣職。答曰, 勿辭, 退待物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