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備邊司啓曰, 忠淸道之被災, 比之湖·嶺兩道, 雖有小間, 槪是凶歲也, 賑政料理, 不可小緩, 而前監司遞任已久, 新監司赴任, 一日爲急, 而洪萬朝, 在途陳疏, 至於三度, 已失藩臣之體, 其辭疏, 有還給之命, 而亦不卽出謝, 其在事體, 雖甚未妥, 洪萬朝從重推考, 使之卽爲出謝, 不多日辭朝赴任, 何如? 傳曰, 允。以上朝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