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以吏曹言啓曰, 再昨政, 漢城府庶尹望, 以前郡守許垓, 備擬受點矣。今聞垓, 卽本曹參判李聃命外三寸叔母夫云, 法當相避, 而臣不能致察, 誤擬受點, 不勝惶恐。許垓, 不可仍在其職, 改差, 何如? 傳曰, 允。以上燼餘移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