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啓, 一定不可撓者法, 而有不得以私恩而壞之也, 截然不可踰者禮, 而有不得以非分而僭之也。今此世龍妻之罪, 實關宗社, 其所負犯, 不以存沒而有所輕重, 則其爵之旣削於前, 而遽仍於後, 其身之生不免爲庶, 而死忽爲榮貴者, 卽無是理, 而今乃牽一時之私恩, 加未復之舊爵, 則法於是壞於上矣。因中官而轉稟, 書顯號於銘旌, 則禮於是僭於下矣。以殿下之明聖, 非不知此擧之終歸於過謬, 而誘以事在久遠, 其身已沒, 姑且曲許之後, 不欲反汗, 則實有歉有古聖王改過不吝之義, 而亦非所以舍己從人之道也。昔唐睿宗之於黑沈, 係是至親, 而不特不稱其號, 至追貶爲悖逆庶人者, 誠以討罪懲惡之不可不嚴也。以此觀之, 則今日之不當施以誤恩者, 尤爲較然矣。請加三思, 還收世龍妻謬仍舊爵之命。卽伏聞刑曹推覈捕廳軍校文案, 則各人等, 旣已從實納供, 而大將之從中掩覆者, 自不得不露矣。南兵使柳重起, 旣於其時參坐, 而特以在外倖免, 則到今獄情已露之後, 終不可置而不論, 請南兵使柳重起拿問正罪事。不允。末端事, 依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