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前啓, 請還收充軍罪人李世禎放釋之命事。新除授獻納柳重茂, 時在平安道祥原郡任所, 請斯速乘馹上來事, 下諭。引嫌而退。嫌難處置, 其勢固然, 請正言李翊漢出仕。答曰, 不允。下諭及處置事, 依啓。前啓, 定配罪人金泰潤量移之命還收事, 及前兵曹判書兪得一罷職不敍事, 停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