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趙鳴鳳以封墓都監郞廳, 以都提調意達曰, 當初愍懷嬪祔墓時竹冊文·誌文製述官, 旣已啓下, 誌石亦爲浮出輸來, 而卽今以封墓改定之後, 則凡事, 依思陵謄錄, 參酌遵行事定奪矣。相考其時謄錄, 則大臣以誌石例, 爲埋安於長明燈內退壙二行半缺石下礡石左邊矣。今此愍懷嬪墓所, 已過七十年缺穴築灰於壙中至近之地, 不可不慮。今亦依思陵例, 誌石及竹冊文不爲造成, 只刻石埋安, 似合於愼重之道, 何以爲之? 敢稟。令曰, 依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