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宋成明爲承旨, 李世德爲執義, 李重述爲司諫, 李普昱爲持平, 李眞儒爲刑曹參議, 趙遠命爲校理, 洪廷弼爲校理, 朴崇古爲沃溝縣監, 吳聖兪爲禮曹正郞。光州牧使李世瑾, 利城縣監朴徵賓, 禮安縣監朴聖輯仍任事承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