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佐所啓, 檢閱尹尙白, 乃單薦也。前頭當爲新薦, 而上番曺命敎, 以前日見敗之薦與知, 故引以爲嫌, 今番新薦時, 稟達削職矣。此雖出於事勢之不獲已, 而每因薦事削職, 實非應行之事矣。在前修史未了, 則不許出六, 而若以薦事嫌礙, 則亦有變通出六之規, 曺命敎, 依前例出六, 俾爲新薦事, 分付, 何如? 上曰, 依爲之。出擧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