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掌令許沃啓曰, 臣於淸州故兵使李鳳祥遇害時所帶軍校事, 有所論啓矣。及承聖批, 以不必更提, 以煩群心爲敎, 繼伏聞昨日筵中, 以臣不爲指名發啓爲非云。筵席語祕, 雖不得其詳, 臣聞來, 不勝瞿然之至。當其變亂之時, 主帥遇害, 而平日所帶諸校中, 殉命者一人外, 莫不恝視其死, 恬然不救, 徒貪其生, 各自逃散, 則雖或倖免於初頭之按誅, 其在懲勵之道, 不可置而不論, 故臣果爲發啓, 而臣之本意, 蓋指其時兵使帶率軍官, 而其軍官之數, 不必夥然難査也, 非謂淸州許多諸將校, 而以啓辭之朦朧, 致勤聖敎, 臣之論事疏漏之失著矣。何敢一刻晏然於臺次乎? 請命遞斥臣職。答曰, 勿辭。掌令許沃啓曰, 請亡命罪人鳳祥, 依律處斷。請減死極邊安置罪人金重器, 拿鞫嚴問。請逆招見告諸人中, 明白被誣者外, 竝命拿鞫嚴覈。請逆魁維賢, 亟施破家瀦澤之律, 以伸王法, 以快群情。請還收罪人李燾, 參酌島配之命, 仍令鞫廳嚴鞫得情。請還收罪人尹邃, 減死島配之命, 仍令鞫廳嚴鞫得情。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 仍令鞫廳嚴鞫得情。請尙億·尙稷等, 更令鞫廳拿鞫嚴刑, 期於得情。請坦孥籍事, 依王府草記, 卽令擧行。請令金吾更考鞫案, 亟施逆賊瑞虎·元諧等孥籍之律。請還收絶島定配罪人炤, 放歸田里之命。答曰, 不允。末端事, 依啓。措辭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