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備忘記, 傳于鄭必寧曰, 常參事體, 何等重大, 而吏曹參判則其所撕捱, 不過往事而已, 經外職, 本非過嫌者, 而若是違牌, 尙未開政, 其在事體, 決不若是。參議引嫌, 尤涉太過, 廉雅雖美, 分義亦重, 其在道理, 豈容若是? 從重推考, 更卽牌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