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以禮曹言啓曰, 各陵展謁, 取稟草記。傳曰, 當展謁於貞陵, 以中旬後擇日事, 命下矣。卽令日官推擇, 則今八月中旬後, 連値國忌, 又有拘忌, 而十六日·二十日·二十七日爲吉云。以何日定行乎? 敢稟。傳曰, 二十日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