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승정원일기 52책 (탈초본 969책) 영조 20년 2월 1일 기유 24/24 기사 1744년  乾隆(淸/高宗) 9년

左議政 宋寅明의 箚子

    ○ 左議政宋寅明箚曰, 伏以臣卽見吏曹參議尹汲之疏, 怒臣前日筵奏, 張皇分疏, 臣不勝瞿然慙悚之至。伊日筵席, 聖上以銓堂事, 下詢, 臣雖有耳剽於輿人之論者, 而旣非目覩而親聽, 故初以不知仰對矣。及其亞銓失對, 再被詢問, 臣意以爲, 旣有所聞, 雖未知眞的與否, 而威顔咫尺, 非可有隱, 遂不得不率口仰陳。而亦不敢質言, 不過曰所聞如此而已。苟使當之者, 自反無歉, 則亦何至過爲撕捱? 而今其言如此, 此爲臣難安之一端, 至於偏正之說, 臣又不欲索言, 有若較長絜短, 以失同朝之和氣也。抑臣於筵對, 有大段做錯者, 不勝惶懍, 敢此首實。日昨晝講入侍時, 以兩銓長親嫌事, 猝承下詢, 臣本疏於典故, 倉卒不能的記前例, 而昔年首揆從兄弟間引嫌之事, 依俙入思, 故率易引例以對矣。追後聞之, 則其時首揆所以始引嫌而終行公者, 在於交承, 而非以兩銓也。從前兩銓之有親嫌, 而同時行公者, 可據之例, 非止一二, 而臣皆捨而不論, 乃爲此爽實之言。臣之不能詳審於奏辭, 罪無所逃, 而觸事昏憒之狀, 此亦可見。其何可苟冒匪據, 以誤國事? 伏乞聖慈, 亟命鐫遞, 以謝人言, 俾安私分焉。答曰, 省箚具悉卿懇。其做錯何所傷? 卿須安心勿辭, 亦勿引咎, 視事焉。仍傳曰, 遣史官傳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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