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備忘記曰, 續觀洪忠道狀聞, 連山之穀, 致敗於舒川地, 此則錦伯雖有不飭之貴, 若究逗留之迹, 自連山到舒川, 費十九日字, 而其間逗留於礪山船巖, 至於十一日之多云。湖南道臣之一味不飭, 極可駭惑, 本道許多稅船相續致敗之不足, 反與他道船而執留本道境內, 畢竟致令故敗, 然而不曾致察, 又登於錦閫狀聞, 卿其矇然, 兪往愈甚, 果何故也? 卿則更爲推考, 此後少加惕念事, 卽爲下諭, 近來祗受狀啓之遲滯, 其如此道, 今番自本院另加申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