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時秀, 以刑曹言啓曰, 建陽門作挐罪人弘文館使令金福大定配, 而令道臣刑推一次, 押送都使令金壽太, 分揀事, 命下矣。依下敎, 金福大慶尙道河東府定配, 分付道臣, 各別嚴刑一次, 押送配所, 金壽太分揀放送之意, 敢啓。傳曰, 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