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備忘記, 寫字官自有寫字官之體, 而額體·韓體, 看作疲惱, 如唐體等不緊各體, 必欲倣而效之, 如是之際, 所謂寫體, 日就失眞。此蓋漸染於十數年前, 今成痼弊, 以近日內閣御製書寫本·大典通編刊印本觀之, 非唐非俗, 尖細不堪掛眼, 該院取才, 若能着意勸課, 豈有是也? 此後寫字官等, 更或復循謬習, 劃不篤厚者, 公事提調, 另加施罰, 仍令內閣及監印所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