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傳于宋銓曰, 今番文衡圈事, 都堂之未及照檢, 有三焉。點爻之每人各書, 此一也。此則雖已傳諭, 領相使之改書, 而同資倒次。似以草單之如許爲說, 此有不然。都堂之圈, 異於文衡之參圈, 未嘗有準點·次點區別之例, 此二也。此則欲待文衡之出肅後釐正矣。更思都堂之事, 都堂當釐正, 從座次更書之意, 傳于領相。凡受薦之圈坐, 賓廳先爲稟啓, 旣定之後, 又當措語書入, 而今番不爲, 此亦不察, 此三也。以此傳敎, 載之政府·文苑謄錄, 俾後人知舊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