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載翼, 以義禁府言啓曰, 卽接慶尙監司趙鎭宅牒呈, 則軍餉居二機張前縣監李宗海, 所當依事目決杖, 而今已遞歸, 自本道不得擧行云, 而大典通編雜令條有曰, 營門決杖者, 代以拿問矣。李宗海今方待命, 拿囚之意, 敢啓。傳曰, 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