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晩秀, 以整理所言啓曰, 今此華城文武科試取時, 擧子捧單, 當以三式爲準, 而庚戌試取時, 挾戶居生之類, 雖未滿三式, 旣有許赴之例, 今番則何以爲之乎? 敢稟。傳曰, 今番則慶科也, 己酉以後, 姑未準三式, 以二式爲準事, 分付留守處, 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