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朴鍾淳, 以備邊司言啓曰, 以副校理李寅采上疏中李允行事, 有下詢大臣處之之命矣。 卽按其原疏, 以爲, 李允行之疏, 以我文母之垂簾, 而敢擬之於權攝, 以我先朝之聖德, 而敢謂之有弄臣, 是豈有臣分者所敢萌於心發諸口者哉云矣。 權攝等字, 初不近似於貞熹聖母之近例與夫宣仁太后之故事, 而弄臣之名, 猶爲漢文之慊德, 況敢以此不經之言, 反貽累於我先朝光明盛大之德業哉? 其語之絶悖乖倫, 不可以尋常文字間眚災論, 依堂疏所請之律, 以正其罪, 何如? 傳曰, 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