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曹啓目粘連, 淸州童蒙蔡嵩鎭上言內, 其父漢玉, 橫罹殺獄, 特爲放釋事也。 謹稽原案, 實因詞訂爲明的, 而其兄之闕內鳴錚, 已極無嚴, 其弟之又此煩瀆, 尤爲猥越, 上言置之, 何如? 判付啓, 依允。又啓目粘連, 安東幼學金熙益, 爲其父翰東定配請放事也。 其父負犯, 臺臣論斥, 廟堂回啓嚴峻, 罪止定配, 已是薄勘, 上言置之, 熙益考律勘處, 何如? 判付啓, 依允爲旀, 又此煩瀆, 雖甚該然, 係是爲父稱冤之說, 勘律安徐爲良如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