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文會, 以備邊司言啓曰, 頃因京畿前監司徐榮輔狀啓, 原州·康川·沙堤·池內等三面, 移屬驪州便否, 關問關東道臣後, 更爲稟處之意, 覆奏行會矣。 卽見該監司申絢所報, 則枚擧原州判官沈誠之牒呈, 以爲康川等三面之附於原州, 已載於年久文蹟, 自驪州移來一款, 無可考之蹟。 且本州以營下劇地, 若劃送三面, 則幅圓[幅員]狹小, 結賦·軍丁·還上等役, 支應無路, 而民情亦不願往附於驪州, 不可遽議變通爲辭矣。 當初三面之自驪州移屬原州, 旣無可據之文蹟, 三面民情, 又不願屬於驪州, 則移屬一款, 不可擧論。 置之之意, 分付兩道道臣, 何如? 傳曰, 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