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辛未三月十四日辰時, 上御誠正閣。 晝講入侍時, 知事金履翼持詩傳第三卷, 特進官金在昌持詩傳第三卷, 參贊官元在明持詩傳第三卷, 侍讀官李東煥持詩傳第三卷, 檢討官李鼎秉持詩傳第三卷, 假注書朴來謙持詩傳第三卷, 記事官洪敬謨持詩傳第三卷, 記事官李紀淵持詩傳第三卷, 武臣同知中樞府事張鉉宅, 以次進伏訖。 上開卷讀前受音一遍訖, 命奏新受音。 東煥讀, 自南山崔崔, 止南山四章章六句, 仍解釋章句以奏。 上讀新受音一遍訖, 命陳文義。 東煥曰, 此詩淫泆醜瀆, 不足講究矣, 然而夫婦者, 人倫之始也, 男室女嫁, 無相瀆也。 而齊之襄公, 居人君之位, 爲此禽犢之行, 敗倫亂常, 莫此甚矣。 昔宋朝講筵, 不講北風及鶉之奔奔, 誠以淫醜不可說故也。 胡文定雖以爲不可, 而講體實爲屑越, 不講之議, 誠未爲不可, 故臣亦不敢强解矣。 上曰, 下番陳之。 鼎秉曰, 淫瀆之詩, 不必强解云者, 誠如上番之言, 而但魯道有蕩之蕩字, 最有意趣, 詩云周道如砥, 其直如矢, 此言道路之寬廣, 而於人亦有大道, 有曰夫道若大道, 有曰視我周行, 此皆大人之道也, 蓋人之爲道也, 道德充積於中, 則自然粹面而盎背, 故君子恒蕩蕩皇天至公而無私, 故曰蕩蕩上帝, 王者體天之無私, 故曰王道蕩蕩, 堯·舜與天同大, 故曰蕩蕩乎民無能名焉, 蕩之爲義, 豈不大哉? 且夫蕩者, 至公中正之謂也, 其心至公, 則可辨是非矣, 其道中正, 則自無偏私矣, 而究其工則又只在乎好問而已。 書曰好問則裕, 自用則小, 語曰狂夫之言, 聖人擇焉, 以大舜之聖焉, 而猶且取人爲善。 夫如是也, 則何患乎建中表正之道? 而皇極之會極歸極, 皆可推而行之矣。 此詩之義, 無一可觀, 而蕩字有所可取, 故敢此仰陳矣。 上曰, 知事陳之。 履翼曰, 此詩之淫佚醜瀆, 誠如儒臣之言, 而鄭·衛淫風之中, 此爲最甚。 夫以桀·紂之虐, 曾未聞比之於禽獸, 而此詩則至曰有狐綏綏, 於此可知齊君之淫醜無比, 而世道亦可見矣。 夫外爲修飾之狀, 內爲陰邪之行, 聖人之所深誅也。 夫子之存而不刪, 蓋亦深加誅心, 有浮於顯誅也。 上曰, 特進官陳之。 在昌曰, 臣則別無可陳之義矣。 上曰, 參贊官陳之。 在明曰, 臣亦無可陳者矣。 上曰, 此章無足可觀, 不必强覓文義矣。 仍掩卷。 履翼進前奏曰, 臣於昨日, 在永禧殿齋所, 得接小報, 有傳敎下者, 縷縷十餘紙, 淵監孔昭, 德音藹然, 臣不勝欽仰之至, 殿下臨御以來, 淵默太過, 群下或不無抑鬱之歎, 此誠小人之腹, 妄度大度者也。 臣於是, 喜極而感, 不覺含涕也。 自古明良相遇之際, 不惟知之之艱, 行之尤艱, 不惟行之之艱, 久之尤艱。 伏願殿下, 益復勉勵, 以爲繼述之道焉。 臣年今六十餘矣, 耿耿憂愛之忱, 老而彌切, 敢此冒昧仰陳, 倘殿下不以人廢言, 則誠宗社無彊之福, 而臣亦死期不遠, 歸拜先王之日, 庶亦有辭於仰報矣。 上曰, 所陳甚好, 當體念矣。 在明曰, 寧陵祭文, 使弘文提學撰進事, 命下矣。 弘文提學姑未行公, 非親祭則例不得請牌云, 何以爲之乎? 上曰, 弘文提學牌招。 出榻敎 仍命經筵諸臣先退, 履翼等退出, 又命退, 承史以次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