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羲俊啓曰, 兼吏曹判書沈象奎三牌不進推考及參議宋冕載三牌不進禁推傳旨, 依定式今方捧入, 而開政命下之後, 連事違召, 不卽承膺, 事甚未安, 判書陳疏到院, 而以國忌正日, 不得捧入矣, 判書所當更請牌招, 而係是一日四牌, 何以爲之? 敢稟。 傳曰, 允。 疏捧入, 參議只推, 待判書批下牌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