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院啓曰, 卽者義禁府都事來言, 時囚無得過三日滯囚, 曾有定式矣, 時囚罪人金文澤·李宗植照律, 朴師潤·鄭敬行議處, 當爲擧行, 而判義禁洪明浩呈辭受由, 次堂例不得擧行云, 何以爲之? 敢稟。 傳曰, 令次堂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