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以禮曹言啓曰, 以王大妃殿舟梁六十年稱慶慶科取稟草記, 傳曰, 除初試庭試爲之, 三四月內擇日, 可也事, 命下矣。 在前庭試除初試設行時, 有卽日放榜之例, 亦有擇日放榜之例, 今番則何以擧行乎? 敢稟。 傳曰, 卽日放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