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以備邊司言啓曰, 卽見慶尙監司李在秀狀啓, 則備陳農形災損之狀, 仍以爲事目災一千五百結外, 不足災一萬二千三百六十七結七十七負一束, 特許準劃事, 請令廟堂, 稟旨分付矣。 以本道幅圓之廣, 兼今年災損之多, 而報災之數, 稍遜於近來被災各年所劃者, 足可曰精約, 則今不必過加剋削, 事目外一萬一千結, 特爲加劃, 使之均俵, 何如? 傳曰, 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