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傳于朴岐壽曰, 當初特點, 意豈徒然? 非不知如完伯時處分, 則可使赴任, 其時重臣情勢, 不得不然, 一出之後, 每每如此, 殊非禮使之意, 故雖於廟堂草記, 循例允從, 罰已施矣。 廣州留守李書九仍任, 令政院下諭, 使之三日內上來肅命, 如或復有逡巡之擧, 是全昧義分也, 朝家安得每每曲循, 後毋敢復提情勢二字事, 一體嚴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