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以禮曹言啓曰, 以太廟展謁取稟草記傳曰, 以望間擇入, 以眞殿拜謁取稟草記, 傳曰, 太廟展拜日, 同爲擇入事, 命下矣。 展謁吉日, 令日官朴周煥推擇, 則今正月十六日·十七日俱吉云。 以何日定行乎? 敢稟。 傳曰, 十七日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