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寅泰啓曰, 吏曹郞廳來言, 唐津縣監閔翊顯, 諫院則雖已署經, 憲府則大司憲宋穉圭, 執義鄭日泰, 掌令安允璟·權弘復, 持平金持泰·金世忠俱在外, 不得署經云, 何以爲之? 敢稟。 傳曰, 一司除署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