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朴永元, 以禮曹言啓曰, 今八月初四日行景慕宮秋享大祭, 初六日行社稷大祭所用犧牲, 小宗伯與本署提調, 依定式, 當爲前期眼同看品, 而本曹參判朴晦壽, 以大臣偕來事, 奉命進去, 無以擧行。 在前亞堂有故之時, 亦有判堂進參之例, 今亦依此擧行之意, 敢啓。 傳曰, 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