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以賑恤廳言啓曰, 因慈殿下敎, 今番風雨病幕頹壓處各部摘奸, 自漢城府報來, 而東部爲二十處, 西部爲八處, 南部爲八處, 北部爲五處。 又因備邊司草記, 南部頹壓病幕遺漏處, 更爲摘奸報來, 爲二十三處, 故分遣本廳郞廳及各該部官, 眼同看審, 布諭德意後, 各恤典錢二兩式拔例分給, 而其中東部四處。 南部二處, 則間已差病撤歸, 故不爲題給之意, 敢啓。 傳曰, 知道。